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室集体收看“周末理论大讲堂”第73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发布者:李卓繁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10

    2021111914点半,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集体收看“周末大讲堂”第73-----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讲座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讲授。张教授细致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以及重大意义,大家都表示受益颇多,接下来还有继续系统自学,并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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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虹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彭兴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邓秋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实现历史性根本飞跃的时代产物,集中体现了时代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气质。通过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在授课备课中加以融合,与青年员工共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与思想性。

    夏璐:张文显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提出、科学定位和理论体系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习近平的法治思想,通过学习,更加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脉络与深远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对指导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建设法治强国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范海敏:20211119日下午两点半开始,聆听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深入学习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保障。

    陈新华:观看了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后,本人受益匪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讲把新的认识贯彻到自己的学习生活中去。

    杨莲秀:下午看了法治报告,市场经济的是法治经济,没有完善的法治,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

    杨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桑朝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的飞跃,宣示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

    丁卓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几年,多少企图逾越法律、无视法律的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和国家重视法律、尊重法律的初心和决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

    刘翔: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指导治国理政,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成果,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好法治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为中国现代化提出了中国的治理方案。

    刘默:张老师的讲解让我们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